近日,汪清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仅1天时间从立案到履行完毕,使得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5月,62岁的王某经中间人介绍到孙某家中干活,主要负责夹杖子,工期2天,工资为4000元。但孙某只支付了一半工钱,剩下的一半工钱孙某以质量不达标为由一直未履行。王某追要未果,无奈诉至汪清县人民法院,要求孙某支付拖欠的2000元劳务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案件标的额不大、案情较为简单,考虑到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会增加当事人诉累,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展先行调解工作。王某表示自己的工作可能存在瑕疵,同时劳务费未及时支付导致生活拮据。孙某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因王某工作存在瑕疵,导致邻居也向他索要赔偿,所以不应该支付劳务费。
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开展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对双方进行耐心劝导,向孙某阐明恶意拖欠劳务费的法律后果,劝解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孙某向王某当场支付1400元,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此次劳务合同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汪清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汪清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先行调解机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通讯员:金贤
初审:张波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