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丨李岩
央视新闻消息,5月21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原总经理凌成兴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凌成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凌成兴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凌成兴利用担任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11万余元。2015年以来,凌成兴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在促成、审议投资并收购股权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2.08亿余元。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凌成兴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事实和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其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的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公开简历显示,凌成兴出生于1957年10月,江西上高人,曾任上高县委常委、副县长,丰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江西省经委副主任,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局长、江西省省长助理、江西省经贸委主任等职。2001年,凌成兴任江西省副省长,2006年任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13年5月,凌成兴担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年6月任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卸任退休。
2023年10月,已退休5年的凌成兴被查。
2024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原总经理凌成兴被开除党籍。经查,凌成兴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接受他人提供的生活服务保障;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亲属在入职入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为亲属在交通、医疗方面谋求特殊待遇;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属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靠烟吃烟、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工录用、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欢迎下载“北京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