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一创新模式被认为有利于将长期、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债券资金引向科技创新领域,为深圳科技创新提供更多“耐心资本”
6月17日,作为旨在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的新探索,深圳首单民营创投机构科技创新债券成功落地。
该项目由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富海”)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名称为“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科技创新债券——25东方富海PPN001(科创债)”。项目注册总规模15亿元(首期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债券期限10年。
在此之前的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深圳被赋予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该项目的落地,亦被普遍解读为是深圳落实《意见》的首批实践成果。
整体而言,除首期发行金额、期限是同批次项目之最,该项目也被认为是全国首单成功挂网、首单亮相资本市场、首单簿记发行的民营股权投资机构科技创新债券,以及自债券市场提出“科技板”概念后全国首个获得央行风险分担工具直接支持的科技创新债券。
这一创新模式亦被认为有利于将长期、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债券资金引向科技创新领域,为深圳科技创新领域提供更多“耐心资本”。
2017年,相关监管机构试点推出“双创债”,将创新创业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均纳入试点发行主体;2022年5月,科创债正式推出。截至今年3月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科创债的累计发行规模接近1.2万亿元。
但在此之前,创投圈发债的主体,往往以国资背景的创投机构以及地方产业投资集团为主,民营创投机构占比较少。
“民营创投企业长期面临评级壁垒与高成本困境,传统评级体系对轻资产模式的创投机构天然不友好。”东方富海董事长、创始合伙人陈玮对《财经》解析称,“此次科创债通过创新条款设计(灵活分期发行)、突破传统评级逻辑(以科创属性替代资产规模指标),尤其是依托央地协同风险共担机制,系统性降低发债成本,可有效缓解民营创投的融资难题、显著提升行业发债积极性。”
因此,“对民营创投机构而言,在融合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的过程中,前述新项目具有三大主要突破点,即利率创新低、期限长(5+3+2)以及增信模式灵活。”深圳一位创投行业研究人士对《财经》解析称。
就第一点即利率而言,在此之前市场的一般情况是债券票面利率差异较大,国资背景的投资机构利率多在3%至4%左右,甚至部分低于3%,民营创投机构的利率则往往为6%或以上。
出现对比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国资背景的投资机构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强、兑付能力好,信用背书和评级都会高很多,所以综合成本相对较低。从认购角度看,地方国资投资集团发行的债券一般也都能获得较好的认购。
而在前述25东方富海PPN001的科创债发行中,其由国信证券担任牵头主承销商,发行利率近为1.85%,共17家投资机构参与认购,认购达到6.3倍。与之相比,6月16日由中科创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的“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科技创新债券——25创星PPN001(科创债)”,发行规模为4亿元、期限为5+5年。其票面利率2.10%,全场认购倍数3.58倍。
更为受到相关人士关注的,则是实现“长周期、低成本”资金对科技创新精准供给关键点的增信模式。究其细节,前述项目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通过“央地双保险”增信机制,可大幅度降低民营创投发债成本。
这一项目也因此被认为是探索了“央地协同、风险共担”的双重增信模式,即构建起“央企+地方国企”的风险分担体系。其中,中债信用增进以国家级信用背书提升市场信心,深高新投则依托本土产业认知实现风险精准评估,为长期资金的“敢投、愿投”提供保障。
这也被认为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市场对民营企业发债主体信用评级不高的问题。近年来市场中存在的一个突出的矛盾,就是创投机构的净资产较低且现金流不稳定,传统信用评级及估值模式使其很难实现较高的评级。
从全国层面来看,除了深圳的相关试点,前述在今年3月初提出的“科技板”及相关配套举措,也致力于解决相关创投机构对发债的意愿强、需求大却评级不高的整体性问题。
在3月6日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为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证监会、科技部等部门,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的“科技板”。
整体而言,科技板将支持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发行长期限科技创新债券,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从技术层面来看,创设科技创新债券是将债权资本导入科技创新领域的一种创新途径,在全球金融创新领域都具有借鉴价值。”陈玮此前指出。
根据交易商协会统计,截至5月8日,有24家股权投资机构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预计总体规模155亿元。
“近期国家多个部委发布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风险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是相关举措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一个重大的金融创新领域,是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中科技金融落地的抓手。”聚焦产业投行服务的一位行业人士则对《财经》解析称。
据《财经》记者近日获悉,除了深圳,一些中部地区省份亦从6月中旬开始积极布局,希望加速债券市场科技创新债券的发展。


责编 | 杨明慧
